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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葆森:企业必须有最高责任承担者
年度会议
2016/04/22
摘要:
2016绿公司年会于2016年4月22日至24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上图为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葆森。 2016绿公司年会于2016年4月22日至24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葆森在公司治理新探索议题中表示:每一个公司必须得有他的主人,只有有了主

 

  “2016绿公司年会”于2016年4月22日至24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上图为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葆森。

   “2016绿公司年会”于2016年4月22日至24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葆森在“公司治理新探索”议题中表示:每一个公司必须得有他的主人,只有有了主人,才有人承担责任,责权利的这种制度才有可能围绕着他所承担的责任和设定的目标,来完成这个目标对各种治理结构和各种制度的诉求。

  以下为发言实录:

  因为跟刘总、杨总平时交流比较多,我对他两个的观点都是赞同的。首先从公司的分类,家族企业,现代化企业治理,其实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治理也是不矛盾的,有的家族企业治理的机制也很现代,有的反而是没有家族的,有的治理的制度也不一定现代,所以我觉得本身并不是说家族企业就一定不现代,不是说现代企业就一定不是家族的,所以它里边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特别赞同刘总刚才这个观点,你所有的治理结构,包括你公司的制度,都是服务战略,战略是服务你的核心价值追求,当你创业者在创办这个企业的时候,你的愿景、你的终极追求,可能它最终决定了你的战略,因为你的战略是为了达到你终极的追求。而治理结构是为了服务于战略,所以任何的治理结构,如果能首先保障这个战略目标能够达成,所以这才是一个对你来讲,可能最适合的,也最优的一个治理结构的选择。另外,这是我刚才同意刘总的观点。

  第二,从股权关系上来讲,房地产行业,大家都知道我来自河南,我也是中国房地产行业里唯一的一个坚定的做区域化战略,我们所有的业务都没有离开河南,跟山东也是邻居,跟杨总也都是好朋友。我觉得从房地产行业来讲,现在大量引进了合伙人制度,其实也是为了解决高盈利行业,过去二十年高盈利行业,怎么满足上市公司的股东和股民利益的同时,能够满足这种团队的利益的诉求。

  所以这两年比较多的公司都引入了合伙人制度。现在从房地产行业普遍来说,像我们上市公司,我们也是一个香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层面,股权不能太分散,因为分散涉及到投资人对你抗风险的能力、平时战略决策的效率,会提出一些质疑,所以我们引入了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的凯德基地做了大股东。但是我们在大区,河南比较大,1亿人口,18个地级城市,还有100个县,分成了9个大区。在大区层面,将来会引入股权的结构的一些调整,可能会给大区老总和他的团队。现在实际从奖金分配方面,已经引入了这样一种分配的方式。

  现在在项目层面,更多的让团队必须得跟投,跟投几个好处,第一分享利润,第二调动积极性,第三会增强他的责任感。所以现在大部分地产企业,我了解到的在项目层面比较多地引入合伙人制度,现在房地产行业普遍引入合伙人制度。

  另外我自己觉得,柳传志柳总有一句名言,无论你是什么样的结构,都必须让这个企业有自己的主人,无论是创业老板也好,还是你交给的继承人,不一定是你的亲属,必须对企业负终极责任。无论是一个团队也好,还是一个人也好,他必须得有一个最高的责任的承担者。

  这个承担者不一定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个团队,所以我觉得这一点,柳总讲的这个观点我也特别同意,无论你建多少公司,每一个公司必须得有他的主人,只有有了主人,才有人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有人承担了这个责任,责权利的这种制度有可能围绕着他所承担的责任和设定的目标,来完成这个目标对各种治理结构和各种制度的诉求。我有几个观点也同意杨总和刘总的,当然我自己的观点包括房地产行业,分层级的把这种分享的制度能够不断地体现出来。总之,最终实现了共享,你是同心同德,还要同享,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企业才能长治久安。我就说这么多,谢谢。